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兰州晨报记者赵野)近期,礼县发生多起以小额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实施诈骗案件,此类案件抓住贷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无担保、无抵押、低息等为诱饵诱惑他人贷款,进而实施诈骗行为。7月25日记者获悉,礼县公安局发布信息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正确辨别各种网络广告、QQ留言的真实性,并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切莫因急需资金或低息诱惑而通过网络、地下等非法途径贷款,避免财产损失。案例:
1.2016年6月22日至29日,汪某澜在互联网上办理10万元的信用卡,将其本人详细信息注册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收取手续费共8300元。
2.2016年6月14日,礼县石桥镇八龙村村民闫某中在网上查找到一个叫东方信贷有限公司的网站,在与该网站上陈经理电话联系贷款时被骗10000元。
3.2016年4月26日,礼县洮坪乡下坪村村民马某平被人以网络贷款形式骗取8000元。
4.2016年2月1日、2月4日,礼县石桥镇刘杨村村民杨某国被人以贷款为诱饵骗取14800元。
5.礼县城关镇高家村村民牟某进于2015年11月4日、11月22日、11月24日、12月28日及2016年1月7日被人持续以贷款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月息1分的方式诈骗20880元。
案件特点:
1.作案对象:受害人多为手头紧急需资金周转的个体经营业主,或因借款金额较少图方便的人群。
2.作案方式:犯罪分子通过张贴小广告、群发提供贷款手机短信、网络论坛发布贷款信息、建立借贷网站等方式,大肆散布低息、快捷、零担保等内容的虚假信息,诱骗借贷人上当。
3.作案手段:犯罪分子在收到要求贷款的电话或信息后,以需要先行支付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才能给付贷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有的在收到第一笔汇款后,再以各种理由拖延发放贷款时间,继续以还需支付各类名目的“保证金”为名,要求借款人再行汇款,骗取钱财。
(文章来源:每日甘肃、兰州晨报)
免责声明:陇南生活网发布资讯,目的在于新媒体丰富网络文化、分享及传播学习作用,稿件仅代表投稿者(作者)个人观点,与陇南生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英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陇南生活网客服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