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贷及贷款成数
上海无房且全国无贷款记录 | 名下在全国有按揭贷款记录,上海无房 | 上海有1房 | 在沪:2011年之前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宅且无贷款记录 | 在沪:家庭名下持有2房 | ||||
外地人 | 首付35% 贷65% | 普通:首付50%,贷50% 非普:首付70%,贷30% | 限贷 | 限贷 | 限贷 | |||
上海人单身 | 普通:首付50%,贷50% 非普:首付70%,贷30% | 限贷 | 首付35%,贷65% | 限贷 | ||||
上海家庭已婚 | 普通:首付50%,贷50% 非普:首付70%,贷30% | 普通:首付50%,贷50% 非普:首付70%,贷30% | 首付35%,贷65% | 限贷 | ||||
境外人(包含港澳台) | ||||||||
普通:首付50%,贷50% 非普:首付70%,贷30% | 限贷 | 限贷 | 限贷 | |||||
贷款比例(非居) | 贷款需准备材料: | |||||||
贷款年限 | 贷款成数 | 贷款利率 | ||||||
主贷人年龄+贷款年限≤70 | 首付50% 贷50% | 基准利率上浮10% | ||||||
贷款年限≤10 |
二、贷款资格
1、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个人资信无不良信用;
3、成交价格评估价格两者取低值;
4、房屋的属性、竣工年限、房屋类型;
5、收入证明,家庭月均收入是每月还款总额的2倍;
6、房屋的地理位置;
7、各个银行的贷款政策;
8、贷款的全额不能超过交易中心送件的价格。
关于贷款审批应提供的材料
证件资料:境内人-申请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有小孩的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银行还款卡复印件;
产权人: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复印件及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一方收款卡复印件;
1、提供在上海缴纳的近63个月累计满60个月的税单或社保(外地人提供);
2、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收入证明(原件)、近1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原件);
3、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原件;
4、房价35%以上房款付款收据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复印件。
关于收入证明
1、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必须注明签发人或单位人事主管的姓名及固定电话);
2、个人近1年的银行流水(工资卡流水);
3、租期半年以上且经过租赁登记提供纳税凭证的租金收入、租赁合同(如需提供)
4、无抵押的房产(如需提供)
5、起息日必须在三个月前存期半年以上的本外币定期存单,活期存单暂不视为还款能力(如需提供)
6、国债、债券、基金、股票(如需提供)
7、境外存款证明(如需提供)
三、套数认定(结合贷款比例表讲解)
住宅 | 非住宅 | ||
贷款额度 | 评估价格的6.5成 | 首套贷款 | 贷款评估价格5成 |
评估价格的5(普通)/3成(非普) | 二套贷款 | ||
贷款年限 | 1、房屋年龄+贷款年限≤50 2、主贷人年龄+贷款年限≤65 | 1、主贷人年龄+贷款年限≤65 2、贷款年限封顶10年 | |
贷款利率 | 根据贷款政策相应调整,目前4.9%,最低打9折4.41% | 基准利率上浮10%为5.39% |
四、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贷款前连续缴满6个月/之前贷款必须结清;
最高贷款额度:余额30倍或个人最高50万,若有补充公积金即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