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卢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
卢先生称,自己通过黄先生向郑大姐还款,汇给黄先生共计34.3万元,但郑大姐仅收到21.75万元,剩余12.55万元被黄先生私自占有,要求他立即返还,并赔偿起诉日至实际返还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损失。
黄先生回应,卢先生汇给自己的34.3万元里,有的是还给郑大姐,有的则是归还给自己,。
经查,原来卢先生与黄先生之间经济往来较多,且双方从未出具借条。卢先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认自己曾于2011年3月向黄先生借款50万元,到2012年12月尚欠20万元未还。
综合前一次案件认定的事实,卢先生期间汇给黄先生共计34.3万元的几笔款项中,其中一笔10万元已确定是还给郑大姐50万元借款,一笔20万元是还给黄先生50万元借款,只有剩余4.3万元无法确定是两人间的直接经济往来,还是卢先生通过黄先生向郑大姐归还的借款。
最终记者了解到,,仅凭黄先生收到款项的事实不足以认定其截留卢先生通过其向郑大姐归还的款项,综上,驳回卢先生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