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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P2P网贷细则内容有哪些

2023-05-10 14:56:27

  P2P网贷日益火爆,参与投资P2P的人也越来越多,而网贷平台的数量也是愈加的繁多,。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办法》由银监会、、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办法》正式发布稿仍延续了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信息中介、P2P小额信贷分散、负面清单制等核心内容。?都需要注意哪些内容呢?

 

  1、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

在这些措施中,进一步明确了“网上贷款”机构是信息中介机构,而不是信贷中介机构,“网上贷款”机构不得接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非法筹集资金等。对P2P网上贷款业务活动实行消极列表管理,不得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进行债权转让。

 2.明确了信息中介的地位。

  《办法》规定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经营,禁止网络借贷机构在线下从事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进一步明确了网贷机构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资产端和投资端合理定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必须专注主业、专业化经营,主要从事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的撮合,而不能从事跨界销售产品进行混业经营。

 

 

3.

明确指出,银监会及其地方机构主要负责网络贷款机构的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日常行为监督,并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督部门即各地金融机构负责。财政局负责“网上贷款”机构的机构监督,包括机构备案、登记、风险防范和“网上贷款”机构的处置。

  4、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办法》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等。

 

 

  5、应向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6、规范了网贷信息中介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这些措施不仅支持和鼓励了在线贷款行业的发展,而且给该行业带来了一条“红线”。P2P在线贷款行业也将很快进入正常轨道,遵守法律法规,并将善款从混合情况下驱逐出不良货币。P2P在线贷款的发展前景更加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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