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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积金放款时间缩短至20天了吗

2023-05-10 14:56:27

时间:2016-09-13 来源:融360整理 作者:融360整理

  1、申请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卖方的《房屋一切权证》;

  2、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视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一切权证、国有土地运用证和契证、拜托代理合同、资金监视支付协议书;

  3、申请公有住房贷款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钱审批表、售房款贮存监收证明单、出卖方的房屋一切权证;

  4、申请拆迁安顿房贷款的,提供房屋拆迁产权互换协议书、回迁安顿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顿房购房发票、拆迁安顿单位的房屋一切权证;

  5、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立规划答应证、项目工程造价预算、房地产评价报告书,以及属申请人一切、待建住房的房屋一切权证、国有土地运用证和契证。

  二、公积金租房申请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二)提取额度

  1.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践发作的房租计算;

  2. 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越900元计算,已婚职时间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越1800元计算。

  (三)提取凭证

  1.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交纳证明;

二。雇员租赁商品房的,应当提供其配偶姓名无不动产的证明(与房地产信息联网后不得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和所有出租房屋证书副本。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效劳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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