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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2023-05-10 14:56:27

,乌鲁木齐在2015年对住房公积金征收基数作了以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基础及其计算口径

雇员2015年住房公积金的薪金按2014年雇员本人的平均工资调整。计算存款基数的工资项目,适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构成的规定。(第1号(1990)第1号)。

2015年,新转岗职工月工资收入或实际支付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支付其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各单位批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基础后,应当将审批通知职工本人,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对职工存款基础不作调整的,职工有权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二.住房公积金存款的比例

2015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5%和不超过12%,补充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不超过6%。

存在住房公积金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当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降低存款比例,推迟支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存款金额的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月支付由两部分组成,单位每月存款和个人每月存款,两部分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月存款金额按2014年员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的比例获得,按员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乘以2014年员工月平均工资,将两个计算结果分别四舍五入到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存款的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

  4、4.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上限和下限计算方法。

201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付基数上限为12672元,职工单位存款比例为12%的月存款上限为304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支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6%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供款上限为1520元。

2015年,根据职工和单位5%的存款比率,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下限为1320元,最低月存款金额为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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