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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阳县购房补助政策

2023-05-10 14:56:27

日前,浙江省平阳县政府发布了“平阳县住房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在平阳县中心城区征收住宅,被征收人应当按照补偿计划的规定,在收到住房补偿金之日起12个月内,在平阳县范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时搬迁。可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领取购房补贴。

据介绍,、“浙江省国有土地住房征收补偿条例”和“关于温州市区实行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的意见”制定的(试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市场安置。

“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房屋货款补偿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县级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或者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被征收人在实行市场化安置补贴的有效期内购买房屋、营业室或者写字楼的,有权领取购房补贴。

 住房购买补贴标准分为两类:新购房屋金额高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奖励)的,按不高于房屋补偿金额的10%给予补助;新购房屋金额低于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奖励)的,按不高于新购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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