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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3-05-10 14:56:27

2016年,员工申请Suqian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一)职工每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内不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返还住房贷款年度提取的委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在不同地方支付住房公积金,在宿迁市存款不到6个月的职工,余额转移到宿迁市,存款时间不间断后,可以根据原存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存单和宿迁市的存款时间计算存款时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2.借款人同意将购置的房屋用作贷款抵押;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四)夫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无论夫妻关系是否存在,均不得在贷款还清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婚后购房,未在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有良好偿还信誉的,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职工购房的,不得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然后以购房名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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