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最高200万元。
补贴期限:2年。
申请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企业安置人员花名册;
5、与企业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申请贷款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复印件;
9、其它材料。
工作流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直接到经营所在地县(市)、区政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就业部门对贷款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推荐到同级财政部门复审,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推荐到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照贷款要求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资金渠道:银行信贷资金和贴息资金。
文件依据:
1.《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创业者承担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齐创字〔2006〕1号);
2.《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齐财发〔2014〕39号)。
3. 《关于齐齐哈尔市市区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齐银发〔2009〕110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