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或备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2 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 项目资本金不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除外),且能够在使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4 贷款项目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经评估符合我行规定要求。 5 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