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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2023-05-10 14:56:27

时间:2015 04/13资料来源:Rong 360作者:Rong 360整理

一.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 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二、上海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
 
  上海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中心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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