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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之常见模式及法律风险

2023-05-10 14:56:27

与校园网上贷款相关,二年级学生借钱赌博跳楼,大学生经常受骗的兼职案件持续激增,校园网上贷款一度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校园网上贷款可以看作是网络消费金融的一种形式。从根本上讲,造成校园网上贷款恶性事件的根本原因仍然是网络消费金融背后的法律风险。因此,本文对网络消费金融的几种主要运作模式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揭示了网络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互联网消费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本质上讲其实就是网络贷款,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大数据征信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提供某个具体消费产品(房产或汽车除外)或服务贷款的金融运作模式。就消费者而言,其在还款方式上,主要包括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两种方式。一般为信用贷款,很少会涉及到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其主要特点为小额、门槛低、放款快的特点。其运作结构如下:

  通过以上运作结构图可以看出,互联网消费金融在运作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个企业进行协作,其围绕的中心为放贷。

  (1)在依托场景方面,常常与各类商品、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比如电商平台淘宝、京东,外卖平台饿了吗、美团外卖以及旅游平台途牛旅游等等;在大数据征信层面,也常常会有征信公司进行全程参与,比如支付宝中的蚂蚁信用等;

  (2)在资金端方面,有些以自有资金或小贷公司的资金进行放贷,还有些通过P2P等理财平台进行融资后再进行放贷,其具体运作模式由下文详述;

  (3)在支付方式方面,也常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其来进行放贷或资金回款,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效率;

  (4)在具体支付对象方面,有的是直接将款项直接支付给消费者,有的是直接支付给产品、服务提供商。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作模式

  本文主要解析三种常见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运作模式:大学生分期消费金融模式、P2P平台消费金融模式以及电商平台消费金融模式。

  1、大学生分期消费金融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是大学生分期平台将众多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即借款需求以未来应收账款的形式转让、出售给互联网理财平台,由该理财平台将其进行打包,并包装成具体的理财产品,供投资者进行投资。大学生分期平台将从投资者(通过互联网理财平台)获得的资金用于替大学生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由分期平台或者商品、服务提供商发货或提供服务给大学生消费者,最后再由消费者还本付息。其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该种模式下,大学生分期平台实际上充当的是信用中介的角色,以其自身来担保大学生消费者可以按时还款。因此,大学生分期平台常常具有严格的风控标准和授信额度限制。

  2、P2P平台消费金融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是P2P借款模式,简单来讲,就是消费者(借款人)基于消费需求通过P2P平台发布借款项目,经P2P平台审核后上线该项目,由出借人(投资人)进行资金出借,满足借款人的消费需求,并于到期后由消费者(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本付息。其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该种模式下,P2P平台主要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对借款人的小额借款用途,即满足消费需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核,但从审核、,很难会对借款人的真实意图做到把握和监控。正如大二学生借款跳楼案以及常大学生兼职被骗案那样,最后资金的流向往往很难控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3、电商平台消费金融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电商平台,比如阿里集团的花呗分期、京东商城的京东白条以及唯品会的唯品花等等,其在实质运作上往往大同小异,本文以阿里集团的花呗分期为例对此进行分析。花呗分期主要针对淘宝、天猫商城上开通分期服务的商家的上线产品。其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在该模式中,首先淘宝、天猫商家开通分期购物服务并且确定分期购物的具体商品;然后由蚂蚁微贷作为淘宝、天猫商城的放款方,依据大数据分析给予消费者一定的授信额度;其次消费者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完成消费;再次蚂蚁微贷作为资金支持方,提前向商家付款;最后消费者到期还款。该模式中,仍需要指明的是,对消费者的授信是基于阿里集团的大数据分析,对于未获得授信的消费者以及授信额度不足以覆盖商品价格的部分金额则需要消费者在余额宝冻结相应数额的资金才可以,此举有效地加强了平台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法律风险知多少?

  互联网消费金融环节复杂,参与者众多,其风险不言而喻,如何做好风险防控,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正如大二学生借款跳楼案、常大学生兼职被骗案中,这两个学生的借款用途实际上一个是用来,另一个是用作兼职挣钱,但却被人借此诈骗,最后导致平台回款受损,两个借款学生也落的跳楼和被骗的结果。就互联网消费金融中的P2P平台、贷款平台而言,主要存在无资质经营、非法集资、虚假宣传、虚构借款项目、自融自担保、风控不严等常规法律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平台虚假宣传。有些平台在宣传中,常常会以低分期利率吸引消费者,据悉,其宣传月利率通常在0.99%至2.38%之间,但在实际收取费用时,却并非广告中所说的低息,其实际利率远高其宣传利率。近期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将严打虚假宣传,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应当避免虚假宣传。

  2、信用风险与诈骗风险。该风险与贷款平台风控审核不严息息相关。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他人信息,向平台进行贷款或者平台审核人员与借款人勾结,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贷款的情况,以致于平台难以收回贷款。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应当加强风控,做好信用调查,警惕信用风险和诈骗风险。

  3、无资质经营风险。自2010年银监会给4家公司发放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牌照后,后续一共有15家公司拥有合法的消费金融公司牌照。同时一些电商平台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牌照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消费金融公司从事该领域业务,属于无证经营。这也是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严厉打击的行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应当警惕此类风险。

  4、非法集资风险。最常见的是P2P模式中,平台或者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的消费需求项目在平台上向投资人借钱,资金用于其他目的,或自我经营或挪用挥霍,极易涉嫌非法集资、自融等法律风险。关于此类风险我们在P2P相关文章中已有详细风险,以供查阅。

综上所述,网络消费金融领域存在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松懈、虚假宣传、信用风险、。建议网络消费金融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加强风险控制,不做虚假宣传,不伪造项目等,依法定期管理,共享网上消费金融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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