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投资动态 >监守自盗 多人贷款参与内幕交易被重罚

监守自盗 多人贷款参与内幕交易被重罚

2023-05-10 14:56:27

近期,证监会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书中,刘敏、张永宁等国家工作人员的那些内幕交易“苏州高新”,试图借该股的重组准备要发一笔横财,不料想最终露出马脚从而却受到惩处,不仅乌纱难保,还背上了大额的罚款,真是得不偿失啊。

记者也是从证监会稽查办案人员处那里了解到,案件查处过程也真的是一波三折,有百般抵赖的,有千方百计为老领导遮掩的,还有找人顶包的,为躲避惩处的,涉案当事人也是使出了“百般的招式”,不过最终都被稽查组一一化解,内幕交易者受到“没一罚三”的处罚。

国资办主任监守自盗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开始。

2015年4月8日,高新区管委会原则上同意了《苏高新股份改革发展方案》。该方案是建议将苏州所创投的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狮山街道科技工业园、华润燃气资产等资源注入到上市公司苏州高新。刘敏时任苏州的高新区国资办主任,是该方案的牵头起草人员及该次会议的主汇报人,并负责后续事项的牵头落实。

随后,刘敏被任命为苏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参加了苏州高新化工项目潜在收购目标之一审批保密协议,并先后参与苏州高新技术与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国家资本办公室之间的沟通与重组。直到2015年12月23日,苏州高鑫恢复了许可证,并披露了“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来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和相关交易计划”。苏州高信表示,它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购买苏州风投100%的股份。中国证监会确定,苏州高信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交易额已达32.12%,这是内部消息。内部信息于2015年4月8日形成,并于2015年8月25日公布。现任苏州高新区主任兼副总经理刘敏,2015年7月以前任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办公室主任。作为核心人物,他也参与了整个过程,是内幕信息的合法线人。

从理论上讲,刘敏作为苏州高新技术并购重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该严格防范内部信息,确保项目顺利过渡,但他认为自己是在提防盗窃,利用多个账户进行“苏州高科技”交易。

首先,它被怀疑与他的妹妹刘瑛合谋通过“刘瑛”账户交易苏州高科技股票。2015年5月20日,“刘瑛”证券账户购买“苏州高中新”155740股,5月28日和29日卖出155740股。6月15日至8月11日,该公司继续买卖“苏州高中与新”,其中买入160000股,卖出110000股。从8月12日到21日,苏州高新技术公司的143740股票在12月28日以11.95元的价格卖出。扣除交易税费后,实际利润为290396.35元。

第二,他涉嫌与苏州高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张永宁合谋,通过张永宁的岳母“金某”和他的配偶“杨”等账户买卖苏州高科技股票。2015年5月12日至8月20日,“金某”证券账户连续买入“苏州高新技术”381800股,并于12月28日前全部售出。2015年5月12日至8月19日,“杨某”证券账户连续买入“苏州高新技术”558400股。到12月28日,它已经全部售出.金米芳“杨”证券账户扣除交易税费,实际利润为784726.93元。

据证监会检查人员介绍,张永宁与刘敏关系密切,联系频繁,经常进行股票投机交易。张永宁主动向刘敏询问苏州高新技术的具体进展和新情况。

在自身内幕交易之外,刘敏还将内幕消息泄露给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朱雪冬,“朱雪冬”证券账户于2015年8月18日全仓买入“苏州高新”340,600股,在朱雪冬交易前后,朱雪冬曾经与刘敏、张永宁有过多次联系。不料,因股指波动,朱雪冬不赚反亏,最终亏损535,984.56元。

据内幕交易链称,中国证监会检查人员共查清了刘敏、刘瑛、张永宁和朱学东四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刘敏曾任苏州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副局长、国有资产办公室主任,随后被管理委员会任命为苏州高新技术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永宁为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工作人员,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分行行长,朱学东是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负责人。虽然她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但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来源也是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刘敏、朱学东、张永宁的部分资金是对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贷款,称为装饰贷款和信贷贷款。可见,相关违法主体不惜冒险,举债从事内幕交易,归根结底,来自于内幕交易利润的巨大诱惑。

千方百计避免惩罚

“处理这个案子不容易。”证监会检查人员指出,由于缺乏关键信息,各方对各种否认,下属保护上级,试图掩盖包袱,各种情况都阻碍了调查。

因行政审批等原因,苏州高新的董秘岗位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出现了长达四个月的实际缺位,造成重组过程中很多高层决策会议,主要是直接与苏州高新区领导及国资管理部门沟通的会议,没有形成会议纪要,而时任证券事务代表因行政级别问题无缘参与相关会议,从而造成关于重组进程的客观证据不系统、不完整。

同时,在弄明白刘敏委托下属张永宁代他买卖股票后,调查人员到张永宁的苏州高新区财政局采访了他。在调查过程中,张永宁拒绝了一切,并尽一切办法来掩盖这位老。当刘敏得知监察局在压力下采访了张永宁时,刘敏主动向调查人员解释了情况,但他试图避开重中之重,将违法行为限制在张永宁的亲属账户上,并主动找妹妹包包。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给调查人员造成了困扰。其实,调查组在初查阶段就锁定了交办的“朱雪冬”账户从事内幕交易的主体证据,达到了基本的认定标准。通过进一步分析,调查人员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刘敏经常委托一个陌生电话号码的人买卖股票,这意味着刘敏不仅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还涉嫌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经过进一步比对分析,确定该陌生号码的机主为刘敏原下属张永宁,并由此顺藤摸瓜发现了刘敏利用张永宁亲属账户从事内幕交易的重大线索。同时,调查证明,朱雪冬交易当天曾经事先与知悉内幕信息的张永宁频繁联系,成为朱雪冬知悉内幕信息的有力证据。

然后,经过多次访谈和反复访谈,调查人员对重组过程进行了恢复和重组。他们在相互查阅几份提问笔录的基础上,以零碎的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作为确认,要求公司以情况陈述的形式重新确认,最终形成了明确的证据小组,克服了缺乏系统证据所造成的障碍。面对张永宁的谴责,调查人员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出发,结合大量的证据和案例教育,成功地使张永宁放弃了反抗,并按照刘敏的指示,解释了他借给刘敏贷款账户、买卖苏州高科技股票的全部事实。面对完整的证据链,刘敏终于放弃了反抗,不仅主动向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解释了相关情况。他还辞去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和副总经理。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刘敏、刘英违法所得290,396.35元,并处以871,189.05元罚款,其中刘敏承担784,070.15元,刘英承担87,118.90元。没收刘敏、张永宁违法所得784,726.93元,并处以2,354,180.79元罚款,其中刘敏承担1,412,508.47元,张永宁承担941,672.32元。对朱雪冬处以30万元罚款。

,从被追刑责的公职人员刘宝春,到陈维立内幕交易“爱仕达”被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始终对公职人员参与内幕交易采取“零容忍”态度,本案中国家工作人员、商业银行行长都不约而同向银行贷款投入证券市场,不惜铤而走险实施违法行为,内幕交易巨大的“财富效应”由此可见一斑。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苏州高新即将重组一事在2015年被闹得满城风雨,公司曾一度因澄清股价异动而不得不暂停重组进程三个月。证监会稽查人员指出,这显示出内幕信息传递存在明显分层。

一方面,内部信息的核心内容,如具体的进展,只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这些人普遍知道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对较少。然而,通过近亲或有利害关系的朋友,他们往往成为实施内幕交易的重要掩护,而内幕交易往往也是知识情人交易账户的贷款人或实际的子人;另一方面,与并购重组相关的一些一般性信息难以引起当事人对信息的机密性的足够重视,信息的机密性易于传播和传播。

证监会检查人员表示,内幕交易和其他谬误永远不会“这样”,只有通过合法投资追求财富增值才是可取的。,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实施内幕信息管理规范,防止内幕交易行为,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遏制董江澳等内幕交易行为和国有上市公司公职人员。

温馨提示:,提交稿件,仅供参考和交换,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删除,谢谢。投资是有风险的,进入市场必须谨慎。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