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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P2P网贷平台你投钱了么?快报警吧!!!

2023-05-10 14:56:27

乐检发布


近日,,依法对本市首例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吕某、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P2P网贷在我国迅速成长,但难以掩盖P2P网贷乱象丛生的现状。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有利可图,非法设置P2P网贷平台,虚构借贷信息,并许以高额利率,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借钱开公司,只为“空手套白狼”

  去年4月,台州人吕某、王某从“同行”处得知利用P2P平台可以在短期内融得大量资金,因此心生“空手套白狼”的念头,筹划以此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但成立网贷公司、上线P2P平台均需要资金,而王某、吕某却身无分无。于是,二人开始向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到了50万元启动资本。

  去年4月26日,吕某、王某在乐清市大荆镇注册成立浙江省炳高投资有限公司,由王某担任法人代表,吕某担任经理并实际管理公司。6月份,该炳高公司在网上设立“元正财通”网络投资平台,开始接受社会公众投资。


平台上线未审批,贷款信息全为假

  犯罪嫌疑人吕某、王某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设“元正财通”P2P网贷平台,并雇佣多人从事相关事务操作,平台主要投资项目为“车辆质押标”。所谓的“车辆质押标”,即借款人将自己的车辆抵押给公司进行信用贷款,公司在P2P平台内发布“车辆质押标”,投资者通过平台购买“车辆质押标”产品,将钱借给借款人,到期获得相应的本金利息。


  但经审查,所谓的“借款人”均系虚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借款人将车辆抵押给公司贷款的事实,投资者将钱转至所谓的“借款人”银行账户,实际上系吕某、王某等人从亲戚朋友处借用的银行账户,受害者投资的款项实际上并非借给所谓的“借款人”,而吕某和王某实际控制

  

  在获得大量资金后,吕某、王某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投入产生的债务、购车、日常开支等,然后开始进行他们的“空手套白狼”第二步——将大量资金投资到其他非法的P2P平台赚取利息


高息红利诱投资,经营三月便倒闭

  为了推广“元正财通”P2P网贷平台,吕某、王某招募数十名员工组成客服组,专门通过网页、QQ群、电话等平台,发布虚假的参与慈善活动、投资影视作品、投资高端产业等信息,制造公司资金力量雄厚的假象,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到“元正财通”平台进行投资,并承诺投资当天返还投资本金18%的金额作为额外回报,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12%—18%,另外设置续投奖推荐奖红包等额外回报。


  2017年9月,因无力兑现到期理财产品的本息,该“元正财通”平台停止运营。据平台数据统计,短短3个月内,共有1057人在平台注册,512人参与投资,平台显示投资总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网络投资有风险,高额利率需谨慎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兴起,越来越多人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部分投资人因受到高额利息、奖金的诱惑,而忽略了网贷平台的资质、投资的风险。

乐检君提醒:

在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应综合考虑P2P网贷平台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实际投资人数投资金担保措施投资回报率等各项指标,选择合法优质平台进行投资,避免单纯考虑投资回报率,而且应当认识到投资回报率越高,伴随的风险越高。

文丨南俏俏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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