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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解读最新《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2023-05-10 14:56:27

最新政策解读


7月3日晚间消息,深圳市金融办下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这是继北京、广东、,。


《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全文共六大章42条,,从网贷机构的人员资质、股东背景、高管人员、风险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安全、经营场所、。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前提条件,备案登记主管机关以及详细备案登记流程等。


总体说来,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更具“深圳”特色,,创造了多个第一,、、。。


以下是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对《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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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成为国内首个直接出台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城市,凸显出深圳在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的优越性。


此前,北京、上海、,,但并未详细地规定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深圳此次出台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备案登记管理政策更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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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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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市金融办、深圳银监局共同牵头,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本辖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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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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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严格要求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意见稿》提出,新设立网贷机构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相关内容。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应当到商事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对照整改并经市金融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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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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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前置条件要求更严格,。


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从网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安全、经营场地、银行资金存管、高管资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备案登记的前置要求规定,尤其是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体现了银行资金存管属地化的严格要求,以及要求网贷机构董监高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失信等行为。


对于银行存管机构属地化的要求,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认为,,银行存管机构属地化有助于政府加强对网贷机构资金流向的监控,。,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发生,切实保障投资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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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市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一要求,解决此前困扰业界的关于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要求金融办备案登记许可的难题。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应当持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市金融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运行情况以书面报告报送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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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对网贷机构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社会化,。


,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还借鉴了社区治安管理的经验,、:推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格化管理,网格员主动收集相关舆情,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主动报告本物业经营机构信息,、、街道办等部门对物业报送情况开展检查。此外,、深圳银监局、,发现重大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告知市金融办和深圳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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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管理允许“有进有出”,。


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也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一方面,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要求,和主管机构受理备案登记的工作时限,大大方便了网贷机构开展正常业务;同时,也要求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或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6个月的,应撤销备案资格。而且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未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也会被撤销备案资格。




投哪网董事长吴显勇认为,总体说来,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体现了政府从严管理的政策思路,有助于深圳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合规化经营,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资金需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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