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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推出创业担保贷款新政:个人最高30万元

2023-05-18 23:00:13

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贷款担保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常州市多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出台《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拓展和创新,在创业担保贷款类别、创业担保基金规模、创业担保贷款门槛、贷款额度和方式、贷款贴息等方面作了重新调整。


《办法》所称贷款发放对象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保证担保并免除反担保要求的贷款(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需个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简称“二类贷款”)。


《办法》明确,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创业者,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可申请一类贷款。

据了解,此前,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办理保证担保或抵押担保,贷款门槛较高。“一类贷款”的推出让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更方便申领创业担保贷款,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也将被激发出来,创业者“融资难”“贷款难”的瓶颈矛盾将有所缓解。



《办法》明确,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由2年延长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大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贴息。


不属于上述群体,但经各级妇联组织推荐的城乡妇女创业项目参照享受同等贷款贴息待遇。对其他群体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常州市还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总额,并建立创业担保贷款贷偿机制。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总额1亿元,相关辖市、区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转载自“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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