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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型之一:商品房

2023-05-10 14:56:27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按《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贷款用于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具有符合规定的购房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6、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准确填写的《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2份;

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详细页原件和复印件2份,借款人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同时提供在本市居住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和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各自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5、首套自住住房提供购房总价款30%以上,第二套自住住房提供购房总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收据(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6、;

7、共同借款人签署的《贷款担保与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原件2份;

8、诚信保证书原件2份;

9、委托银行还款账户原件和复印件3份;

10、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11、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正常缴存公积金人数、区域

单职工

(万元/每户)

夫妻双方

(万元/每户)

市城区

50

60

南昌县

40

50

新建区

50

60

进贤县

30

40

安义县

30

40

湾里区

40

50 

 

   区域划分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权属关系(不含湾里区)来确定。

●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可延长1—5年贷款期限,但不能超过中心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详见利率对照表)。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

 贷款担保方式:

1、保证加抵押 2、阶段性保证加抵押 3、抵押 4、质押

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1、贷款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至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受委托银行。

2、贷款审批。

    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受理贷款申请后报受委托银行初审,完成初审后提交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各县、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受理贷款申请后报管理中心驻各县、区办事处审批,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答复。

3、合同签订。审批通过后,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要件。受委托银行在借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返回借款合同及相关要件至管理中心。

4、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在2个工作日内划拨资金至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当日发放贷款。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从借款的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还款金额及时偿还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期以上的,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同时选择下述任一种还款方法,按月偿还贷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其计算公式为:

          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每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 1

2、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已偿还的本金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

贷款资金划转:

    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公积金贷款,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售房单位的约定账户。

还款账户:

    借款人提供的还款账户应为有效账户,因无效账户造成逾期或其它后果,须自行承担责任。

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且在借款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仍可以按规定首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购房资金仍不足时怎么办?

    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已达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不足以支付房款时,可以同时申请可贷比例内的商业性贷款,即组合贷款。(两者贷款期限、发放时间、抵押期限须一致。)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相关规定:

   职工偿还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与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委托提取业务经办行)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按月或按年)。

签订还贷委托按月提取协议的,从协议签订次月起,职工每正常还款一个月(自然月),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在下一个月25日前,依据协议确定的委托顺序依次为各委托人代办提取和结算手续,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月实际还款本息和,提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提取资金转帐至协议中指定的职工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

签订还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的,以职工还款起始月为委托代办提取年度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职工正常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在年度对应月25日前,依据协议确定的委托顺序依次为各委托人代办提取和结算手续,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提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提取资金转帐至协议中指定的职工收款账户内。

尚有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本息)。

  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有逾期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办理流程图:

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公司

(贷款预受理)

受委托银行初审

(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中心审批

(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要件,银行完善要素后传递至中心(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中心审核无误后划拨资金

(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银行发放

(划拨资金当日完成)

 

网址:www.ncgjj.com.cn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益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业务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县建行二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42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 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湾里区兴湾大道豫章花园13栋201室

 

本指南已更新,原指南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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