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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正式放开城投债借新还旧

2023-05-10 14:56:27

圈阅发改委最新文件明确提出,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允许满足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偿还为在建项目举借且已进入偿付本金阶段的原企业债券及其它高成本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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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债市观察(bondreview)



【延伸】允许借新还旧!!防风险、稳增长进行时——评发改委对1327号文的补充说明


作者:民生固收李奇霖

来源:民生宏观


事件:


网传发改委发布对1327号文的补充说明


点评:


①企业债发行门槛进一步放松。将主体信用扩大至AA发债主体,以自身合法拥有的资产进行质押或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债券。并且,项目回报期短且收益确定的债券也不受21111发债指标的限制。


②利用省级投融资公司信用获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以支持市县区级城投的项目,弥补单一个体发债成本高、效率低的缺点。该说明鼓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投融资公司发行重点领域项目集合债券,以转贷合作单位使用形式同类项目批量建设。


③允许借新还旧,防范存量金融风险。该说明允许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且债项级别不低于AA+债券,允许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且允许专项用于偿还为在建项目举借且已进入偿付本金阶段的原企业债券及其他高成本融资。


④助力稳增长。城投从地方政府债务剥离后,PPP等其他融资主体被给予厚望,成为基建融资重要来源。但在土地价格下行,高杠杆率和实体资本边际回报递减的客观规律之下,稳定的收益来源项目不好找。该说明强调在建募投项目具有稳定收益,或以资产抵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作为增信措施,也就是说,项目必须有稳定收益来源这一点被弱化,有资产抵押和增信措施也可以发行。此外,该说明已经市场化运营的城投规范PPP项目发债融资不受指标限制,且社会资本参与PPP招标时,可将发行企业债纳入项目融资方案一并考虑。


⑤总体来看,在1327号文说明后,该说明进一步放松企业债发行,存量上是为了防范债务风险,增量上了是为了经济稳增长。一方面,过去集中建设的基建项目陆续到期,但因43号文剥离使城投剥离了地方政府信用,PPP短期难放量的背景下,在建工程和和建成但暂时未产生现金流的项目有流动性缺口,在存量金融风险防范的要求下,需要新的融资渠道来抵补;另一方面,在外需疲弱,房地产下行,私营部门投资意愿不强的背景下,新增基建投资又是唯一切实可行的稳增长办法。公共部门加杠杆与私人部门去杠杆对抵,信用扩张下降速率有望减缓,利率走势维持震荡,城投信用风险担忧继续下降,但三季度城投的供给冲击需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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