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和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年第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将于2016年7月15日开始颁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字2013年第9号)。新版会计资格证书更新。相关工作和要求已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新版会计资格证书的换发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实施。新证书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印制。
2。换证条件
(一)持有自治区颁发的旧版会计资格证书;
(2)持有人须完成过去几年的继续教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综合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办理换证手续前,本人未到会计专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正手续;信息变更无相应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换发证书的其他情形。
三。换卡流程
(1)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新疆金融网会计管理专版。申请人按照规定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和附件上传手续后,当场提出预约申请。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将按预约时间到会计资格管理机构换发证书。注册会员必须以其真实姓名进行注册、注册和装订,以填写材料(证书的编号和名称应以会计从业人员证书上的信息为准)。
(2)检查材料。当地会计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指定现场认证。
(3)现场换证。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所属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现场检查,办理换证事宜。
四、提供信息
申请人根据需要在互联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将以下信息扫描并上传至互联网指定位置。当申请人向当地会计资格管理机构换发证书时,工作人员将核对并确认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文件和在线扫描的文件。
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原会计资格证书原件。
(三)历年继续教育证书。
为了完善系统的个人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上传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接受与原始必要信息的现场比对和确认。
五、其他要求
(1)如果您更改了“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您需要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受托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换发新版证书,同时检索旧版证书。
(四)新申请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新版本证书遗失后,续签证书的有效期仍以原证书的有效期为准。
(五)会计资格证书定期换发六年,持有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办理换发。更新工作于2019年7月1日结束。新换证的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六年。
地方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本着方便、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换发时间,做好新版会计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确保换发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有的放矢,有的放矢,有的放矢。按计划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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