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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检过期仍承保 出险损失谁赔偿?

2023-05-10 14:56:27

时间:2015/04/09资料来源:方360元作者:

在生活中,如果保险公司被年检期满的车辆所覆盖,事故发生后谁应得到赔偿?近日,,保险公司承保的某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吴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吴氏保险二百五十五万元,其余诉讼由吴国放弃。

活动审查:

2013年2月,吴被保险人将其汽车(有效期至2010年9月30日)与机动车保险,包括车辆人员(乘客)责任保险。分公司发布了机动车保险政策,同意四个座位的责任保险的金额和限额为每座20,000元,覆盖期限为2013年2月5日00:00至2014年2月4日24:00。同年6月4日,吴的朋友杨借用汽车,发生了单方面的事故,造成两名乘客受伤并损坏了车辆。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费用分别为24338.04元和2391元。此后,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杨对这次事故负全责。8月22日,吴武与两名受伤人员达成协议,以解决索赔,共计3116元,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对被保险人责任保险的索赔,。

审判结果:

在审判中,保险公司认为,对任何被保险人车辆的年检已经过期,赔偿责任不应由保险合同免责声明承担。法官通知承保人,受保车辆年检期满后,由于法官签发的车辆保险单的时间已满,但仍有保险,并应视为已将承保车辆年检过期视为承保条件,因此,在保险条款上,与上述承保条件相抵触的协议对吴无效,且保险车辆年检失败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因此,辩方意见不能成立。法官还告诉吴,他没有说保险期间车辆年检过期,有一定的过失,保险公司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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