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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积分入户 房产及就业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2023-05-10 14:56:27

根据“2015年广州市入境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申请入境的人应当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有有效的“广东居留证”,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并缴纳四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在这方面,广州市莱穗人事局现正提供办理合法居留(房地产)登记、就业登记证办理办法。

1.合法住所(不动产)登记证明: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与其妻子共同拥有房屋的,提供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地产登记复印件或者查询证书;

(二)政府、用人单位、学校提供住房的,出具房屋分割证书、租赁证书(包括单位证书)正本和复印件;

(三)直系亲属(指父母或者子女)拥有住所的,应当提供市土地、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房地产登记证书,并借取居留证正本和复印件;

申请人出租房屋的,应当依法提供合法租赁,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并提供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正本和复印件。

机构:广州市地房局档案馆外部利用窗口

联系人信息:登录到http://www.laho.gov.cn查询

二.就业登记证书

(一)广东省用人单位的就业和失业登记证或者登记人员。

机构:广东省就业局

地址:越秀区汇富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楼4楼

电话:83364017

2.广州就业登记表。

代理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厅和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信息:登录到http://www.hrssgz.gov.cn查询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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