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商务类报纸分类广告版上经常有“快速贷款”广告,而且街头巷尾也经常能看到各种“快速贷款”小广告,声称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快速贷款,而且“无需抵押,当天放款”。民警提醒您,对“快速贷款”要严加警惕。
据警方调查,很多广告中的借贷款行为大体可分为四种情形:
一是骗取利息。这类广告主一般在了解贷款方贷款数额后,以要求先支付利息的方式,骗取贷款人支付的利息后,随即消失。
二是。这些贷款公司都要求贷款人提供身份证,利用客户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信用卡,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在P0S机上刷卡后套取现金交给贷款人,贷款公司再向贷款人收取数额不等的手续费。
三是地下钱庄。如在与某广告方联系时,调查人员通过发问排除了其可能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后,对方干脆直接称自己就是地下钱庄,。
四是公开集资。如一高息借款广告称:“因急需300万至500万周转资金,特向社会公开高息借贷,年息20%”,并留有联系电话。
上述活动,一方面扰乱金融秩序,另一方面给贷款人和投资者造成极大的经济风险。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在从事投资活动时,千万不要通过非法金融机构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来源:中国警营文化网
【关注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发布警讯,警务咨询,交流互动,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