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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

2023-05-10 14:56:27

根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用途以促进住房消费的规定,银川将放松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限制,进一步扩大银川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效促进住房消费。具体内容如下:

  节约储金可在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5年内撤回。

原政策: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您可以办理公积金退房业务。

  新政策:将日期定为5年。

  内容: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购房合同有效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每年可以提取一 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第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超额户口馀额。

原政策:原公积金存款余额只能按月偿还贷款,一次或部分贷款本金。

 [法]新出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满足申请贷款金额的倍数时,借款人及配偶多出的账户余额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款。

  第三,余额可用于房屋装修或自付贷款。

原政策:原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法]新出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无公积金贷款逾期,且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处于连续、足额、及时汇缴的,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房屋装修或自主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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