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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办?

2023-05-10 14:56:27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办?你需要什么材料?过程如何?汇编摘要如下:

I.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I)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
 
申请批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正本一式两份,单位出具的住房所有权文件原始资料查询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特别折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夫妻)月收入证明正本一份,过去半年工资存折的详细情况(或一份载有申请人薪金栏的上交六个月工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簿),一份家庭帐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书、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书)、原始委托书一份,查询授权书一份。
 
(Ii)按个案提供的资料
 
1.购买商品房(一手房)
 
本年度有效标准采购合同正本及复印件,一份定金发票复印件。
 
2.购买再买卖房屋(二手房屋)
 
房地产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申请验收收据复印件一份,纳税发票副本一份,抵押贷款评估报告原件一份,首付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一份,房地产证书正本一份。
 
(三)与惠州市(存款地)签订住房公积金跨市场贷款协议,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职职工申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应当提供保存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后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资料。
 
二.接受贷款
 
(一)购买第一手住房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县、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批准的开发商工作人员,应当收集整理上述信息,报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人还可以自行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上述信息,但开发商必须在公积金贷款制度中输入申请人的贷款信息。如果你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住在里面,申请人将向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交资料。根据财产所在地区确定管辖范围。,其他县(区)到相应的管理部门。
 
(二)市公积金中心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对上述资料的完整性进行第一次检验,第一次考试失败的,应当将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第一次考试合格的,由市公积金中心邀请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原件带到市公积金中心面谈,建立面谈记录,检查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
 
(三)贷款申请人须确保面谈内容属实,如有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欺骗性言行,将取消贷款资格。申请贷款的申请人须签署及确认面试的成绩单。
 
初审、面谈符合规定的,由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并将其交给受委托银行。
 
(二)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出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跟踪表”,并将贷款资料转交委托银行;未批准贷款申请的,由市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料交还提交人,并告知失败原因。
 
(三)向商业银行发放证券组合贷款的,还须经商业银行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的审查
 
(1)数据审查应包括:
 
1.借款人的信贷状况;
 
(二)、借款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抵押权、质押人和担保人的法律效力。
 
(二)受托银行对审查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向市公积金中心发函咨询。未经批准的,委托银行应当将贷款失败的原因通知借款人。
 
五.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经委托银行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的,委托银行和借款人签订贷款(抵押、担保)合同,办理住房保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六.贷款支付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条件,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通知书经审核无误后由市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由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户进行转账。
 
贷款资金以借款人的名义转入卖方(开发公司)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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