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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为现金贷的“清誉”说几句公道话

2023-05-10 14:56:27

无论政策旗子有多好,我都忍不住透支,没有底线。

  
  这不,去年以来,越来越多的所谓现金贷平台,举着普惠金融的大旗,以“高利率、零风控、广撒网”的激进敢干在消费金融市场搅动风云,,眼看就要把“普惠金融”这个大旗给弄残了,。“No zuo, No die”,很多时候都是真理。
  
根据原因,找出这些“坏处”,不仅是为了用户的利益,也是为了本书中组织的利益。你好,我很好,,这并不是太难操作,也很难传播无辜的人。没有必要再深入挖掘,但鉴于峨宣宝事件对整个行业造成的P2P污名化的破坏性影响,现金贷作为最常见的贷款产品,其清誉实在毁不得。因此,不得不慎,不得不郑重地对这些“坏分子”再次进行切割,免得大多数好机构受这池鱼之殃。
  
谁是“被纠正”的主人?
  
,几乎所有具有放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应声“躺枪”,无他,“现金贷”这个词的外延太广了。
  
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贷款,本质上是现金贷款;个人向银行申请的低息消费金融循环贷款也是现金贷款;一些共同黄金巨头提供的现金分期付款产品也是现金贷款;P2P平台的现金贷款产品可以视为现金贷款;当然,户外电话杆上的贷款广告也属于现金贷款。
  
那么,这些现金贷款是否会得到纠正和清理呢?当然,关于清理整顿“现金贷款”业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界定,我们先来看一看。
  
从组织属性的角度看,主要关注的是在线贷款平台、网络小额贷款平台等没有相关资格的平台。首先,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被排除在清理和整改之外。
  
  从业务属性看,《通知》点名三大特征,分别是:
  
  ·―是利率畸高。根据媒体报道,“现金贷”平均利率为158%,最高的“发薪贷”利率高达598%,实质是以“现金贷”之名行“高利贷”之实,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稳定。
  
  第二,风险控制基本为零,坏账率很高,依靠暴利来弥补风险。部分平台大力招聘线下人员,盲目扩张,且放款随意,部分平台借款人只需要输入简单信息和提供部分授权即可借款,行业坏账率普遍在20%以上。
  
  ·三是利滚利让借款人陷入负债危机。借款人一旦逾期,平台将收取高额罚金,同时采取电话“轰炸”其亲朋好友或暴力催收等手段,部分借款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无法清偿时,被追转向其他平台“借新还旧”,使得借款人负债成倍增长。
  
在“关于开展现金贷款业务活动结算和整顿的补充说明”中,补充了需要特别注意的平台功能,“实际贷款额不符合贷款合同金额”(即所谓的截止利息,在贷款时,首先从贷款本金中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金额)和“短期无担保期”。
  
可见,在业务属性上,标准银行信用卡定价标准的共同基金基本上被排除在现金贷款产品之外,主要集中在年利率超过36%的高利率平台上。
  
  至此,这次被清理整顿的正主已经比较明确,用一句话来总结,产品年化利率在36%(约等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月息1.71%、日息万分之5.7)以上的网贷平台、网络小贷平台、现金分期平台及其他各类创业型现金贷平台,都在此次重点排查整顿之列,而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不在其中。
  
现金贷款平行世界中年化利率高于36%的合理性
  
关键的“嫌疑人”已经被锁定,但老实说,范围还是有点宽。37%的年化利率和137%的年化利率属于犯罪嫌疑人,但性质明显不同,不能都被称为捣乱分子或不良因素。
  
事实上,借贷市场一直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所谓的正规金融机构借贷市场,主要是银行,再加上其他持牌机构,利率低,主要是为优质客户而设;一个是所谓的高利贷市场,由民间借贷甚至灰色地带的高利贷等大量机构所主导。年化利率远高于36%。它主要针对没有在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次贷客户,包括“人名”中峰工厂等中小企业(当然大风工厂还不错,私人贷款只用于桥梁融资)。正常业务仍然可以从银行获得资金,包括像蔡成功这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主(蔡成功的问题是,作为自然人,他的资金使用不当,数额过大,比如与丁毅珍就下一家煤矿企业进行投机,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只能依靠高利贷)和大量没有信用记录的普通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大量P2P平台和分期公司切入之前的高利贷市场,以高于36%但远低于高利贷的利率水平成功抢走了原本属于高利贷机构的用户,使得这些次级借款人也可以有尊严地借款、还款。所以,互联网消费金融有了爆发式的增长,大量的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涌出。
  
然而,森林很大,鸟太多了。
  
  原本做线下高利贷的机构也开始把业务搬到线上,依旧做着高利贷的业务;更有一些居心不良的创业机构,也开始打着“普惠金融”的名义做着事实上的高利贷业务。
  
事实上,这些机构扰乱了市场,需要认真调查和处理,而且这个行业是明确的。但同时,应该看到,大多数平台的初衷是好的,虽然利率很高,但不超过合理的“收入覆盖风险”范围,对于这些机构来说,用一根棍子杀人是不合适的。
  
诚然,36%的年利率是正规金融机构的限制区,但相应的是,大量高风险的次级信贷用户也是正规金融机构的限制区。为了保持利率的红线,而整个集团都是一刀切的,这是正规金融机构的做法,我们可能有利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兼容点,但这样做却忽视了大量次级用户的贷款需求,真的很好吗?
  
这种需求是对一大批在正规金融机构中没有贷款支持的人的客观要求。农村的大规模农民需要买化肥,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次要付三个四个月的房租,厌倦安全的农民工要去蓝香学校开挖掘机,在工厂工作的年轻女孩要买苹果手机。
  
需求总是被满足的,你得不到满足,私人高利贷就会得到满足。把这些用户交给专门用于正式操作的在线现金借贷平台,,是否更好呢?当然,前提是这些平台旨在解决这些用户的借款困难问题,而不是为了盈利而对高利贷进行升级。
  
  所以,承认部分机构现金贷款产品年化利率超过36%,仍有其合理性和可辨性。
  
  如何区别对待呢?既然高息是问题的根源,不妨还从利率上着手。综合考虑这些平台覆盖人力成本、不良成本、利率成本的刚性支出,在此基础上重新界定何为合理的利率、何为高利贷。起码,36%这个水平,显然是低了,并不能覆盖这些正规经营机构的成本。
  
  举个简单的例子,很多现金贷机构的资金成本源于P2P,基本在10%以上;不良成本也很高,好多平台在20%以上;两项相加便已30%。再考虑到人力成本、经营成本和适当的盈利需求,36%的定价水平,怎么会够呢?
  
什么样的水平合适?50%还是100%?我并不是说,这些平台的运作成本,毕竟是可以透过研究获得的,只要观念改变,便不难重新厘定一个可接受的利率水平。
  
前景:有必要降温,但不要关掉引擎。
  
然而,消费金融的热度已经下降,而且必须下降。
  
一方面,在不降低行业温度的情况下,很难从根本上拦截麻烦制造者和投机者;另一方面,必须承认,这不再是一个是否要降温的问题,。
  
  举例来说,笔者认识的一些消费金融平台,虽然其利率水平远在36%以下,与此次清理整顿无关,但都已经在有意地与“现金贷”进行切割,市场营销活动低调了很多,力度也大不如前。
  
正如笔者担心现金贷款产品的声誉不应受到一些机构的胡说八道的影响一样,利用这一机会来冷却整个消费金融行业也是不好的。毕竟,冷却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关闭火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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