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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都公积金上限调为19321元

2023-05-10 14:56:27

时间:2016/10/26。资料来源:未知作者:李勇。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今日(30日)发布2016年度全市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今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从现在起,各单位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在线政务厅或各网络窗口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应在7月30日前完成调整工作。根据上年职工实际收入,单位必须足额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月住房公积金存款将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偿还贷款的使用,将享受更多的实际利益。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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