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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成 落实异地贷款政策

2023-05-10 14:56:27

时间:2015/09/16资料来源:Rong 360整理作者:赵荣

9月16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和发展”、“加大保障性住宅项目建设”、“鼓励住宅合理消费”、“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几项具体的指导措施,包括公积金内容、担保房内容、预售资金、项目最低资本、土地供应等。这是云南4月29日实施8项住房市场政策后的又一项新政策。

  1.公积金贷款首付20%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意见指出应适度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率调整为20%,实行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对于拥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应将最低首付比率从30%降至20%,以改善生活条件,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便再次购买住房。

  第二,放宽撤销公积金的条件。

放宽住房公积金退出条件,职工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如果我和我的配偶在存款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和租房,他们可以在没有房地产证明的情况下撤回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职工购房的,可以根据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明,申请退房,支付购房基金或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或者贷款余额。具体办法由国家、。

  第三,不同地方的公积金贷款。

“意见”还指出,要全面落实非地方性贷款政策,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做好各地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相互确认和转移工作。在全省连续、足额存放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职工,可以到购房场所申请贷款,同一城市居住、就业场所的职工应当在本行政区域以外购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给予积极支持。

并建立省级住房公积金调整机制,对于资金余额大、贷款利率低于85%的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级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可以对资金余额低、个人贷款利率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资金箱进行协调调整。。

 第四,鼓励农民到城市买房子。

鼓励农民到城里买房。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退耕还林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的,当地政府可以根据收回合法宅基地的房屋面积及以上面积的折旧率,一次性给予购房奖励。

城镇购房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变,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权不变。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将稳定就业和城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保证基本住房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确保住房项目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改造棚户区和城市危险房屋。各地要在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区内,加大城市规划区棚户区和村的改造力度。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应当完成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等审批手续,确保工程如期开工。

其中,老旧住宅区要重建、扩大、重建、综合整治,不应当拆除大型建筑。2015年至2017年,该省重建了不少于426000座棚户区,包括城市中的危险房屋和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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