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的,应当提供下列处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二。威海市地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商业银行的活期账户。
(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簿、结婚证、户籍、直系亲属公证等。
4.购买现有住房、二手房、舒适住房、提供住房产权证明、购货发票(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固定住房,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需提供网上查询密码)和预付款收据正本及复印件。
五、代理人由配偶代表的,还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正本、复印件,如代理人的身份证、帐簿、结婚证等;代理人由另一人代理的,还必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的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