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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涉及到哪些税种,双方都需要缴纳哪些税

2023-05-10 14:56:27

在不动产赠与过程中,将涉及到税款的支付。那么,双方应该承担什么税收?以下是360个子版本的总结: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民事法律行为。转让他人的人称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赠与的人称受赠人。在房产赠予过程中还要交纳以下税。

1.设保人: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未缴住房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和税收[2009]第78号)对个人未缴住房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明确规定。通知规定,下列三种无偿赠与房屋产权的,不向当事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向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兄弟姐妹免费提供房屋财产权;

(二)房产权利人对承担直接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养家糊口的人,应当免费给予其房产产权;

(三)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法定继承人,或者依法取得财产的受遗赠人。除上述情形外,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授予他人免费的财产权,,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二.设保人: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住房所有权和接受契税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为转让本条例所述土地,房屋所有权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买卖房屋。

(4)房屋礼物。

(5)房屋交换。

可以看出,个人免费提供财产,接受者需要计算和支付契税。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契税的税收基础应当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的出售和房屋销售和购买的市场价格予以批准。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首次购买90平方米或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契税率临时统一减少至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相关契税的批复"(国家税信[2004]1036号)、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在继承法律下的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都继承土地、住房所有权和没有契税。

三.捐助者: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和房地产征收管理的通知[2006]规定,个人无偿赠予他人不动产,包括不动产继承、遗产处置和其他无偿赠与。

《营业税临时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转让或者不动产所有权转让与规定提供的服务的补偿,应当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此处的付款指的是获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性的原则,但对于个人而言,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授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作为进入销售范围的"特殊案件规定"。第五条《营业税临时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1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营业税。《税务计算依据》是执行《营业税临时条例》的第20条。纳税人没有任何营业额或价格明显较低的应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批准并征收营业税。

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对营业税问题的答复(1)(国税函[1995]第156号)的通知中,规定,该单位免费提供不动产的行为将被视为对不动产的销售征收营业税,对放弃不动产的个人不得征收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新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个人免费给他人财产,设保人也将缴纳营业税。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营业税转移政策的通知(2008年第174号)第1条规定,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向外界出售不满两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年以上(含二年)或者普通住房不满二年的,按照销售收入差额减去购房价格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包括两年)的,免征营业税。由于新营业税被列为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转让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的“特例规定”,个人免费赠送房地产的行为也适用于[2008]174号文件。因此,新营业税也适用于个人免费赠送房地产的行为。

此外,由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的附加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基础,因此,无偿给予房地产计算和缴纳营业税的个人也应当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城市建设税,并附加教育费。

四.双方: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财产转让文件为应纳税的印花税凭证。“印花税实施细则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本条例第二条所称财产转让文件。它是指单位和个人财产权的出售、继承、赠与、交换和分割所设置的书籍和文件。因此,个人将免费赠送财产,而双方收到的赠品均需按0.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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