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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积金提升贷款额 租房提取无需发票

2023-05-10 14:56:27

4月29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整个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出业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

1.扩大租赁住房提取的范围

职工全额支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如果本人和他的配偶在支付住房公积金的地方没有自己的住房,可以从夫妻双方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出租公共租房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并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出租商品房的,不向其配偶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证明、租赁合同和税务发票,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积确定退租金额。

2.延长了购房期。

职工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向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三年内撤回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退出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放宽直系亲属的使用条件

职工购房、建房时,可以根据直接家庭关系的证明,申请收回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雇员自置居所,联名买家是直接家庭成员,其中一人支付房屋公积金,可以存户的名义申请房屋公积金贷款。

4.增加房屋公积金贷款额

职工足额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贷款金额由自己支付余额(包括配偶)的15倍增加到20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应当将公积金贷款比例从购房总价的75%调整到80%,但不得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最高金额。

5、将商业贷款限制统一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及其配偶支付的商业贷款余额不足200000元的,职工在购买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发放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调整还贷和取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后的一个月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和配偶偿还贷款。职工可以通过职工自由选择还款方式退出住房公积金。

七、简化贷款审批流程

目前我区各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由五级审批简化为三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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