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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取钱银行多给了1600 要退还给银行吗

2023-05-10 14:56:27

当你去银行柜台处理业务时,特别是当你存钱和提款时,你会在柜台上看到一个醒目的标志:“你没有责任离开柜台。”当你取出现金后,工作人员会提醒你,这些钱应该当面结清,而不必对离开柜台负责。

秦女士最近的经历比较特殊,银行出错的概率很小,竟然在她取款时给了她1600元,银行之后也要求她退款,这次秦女士不愿意。

我不对秦女士拒绝从柜台退货负责。

最近,浙江秦女士在一家银行提取了22400元,但银行给了秦女士24000元。之后,银行又向秦女士索要1600元人民币,但秦女士拒绝了。秦女士坚持说,银行规定储户“不对离开内阁负责”,她也“不对离开内阁负责”。

银行态度

据了解,虽然人们认识到短期付款费时,有时难以收取,但由于业务流程中存在非常严重的错误,银行将尽一切可能履行通知义务。

“诚然,我们在工作中犯了错误,负责任是对的。但存款人也可以体谅我们的工作,人们不是圣人,谁也不能做错事,一直在捏钱不还,我们也很沮丧,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记者问,是否存在长期资金状况,储户是否离开内阁无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只要我们能够获得监控或使用文件来证明这些钱确实是低薪的,我们就一定会在实践中归还它,”工作人员说。如果抱怨这一点,员工奖金全年都会受到影响,网上称银行拒绝退钱,基本上是误解和误导。“

“对于银行来说,只要账目不正确,无论是长或短,我们都有同样的头痛。”工作人员说。

“离开内阁不负责”,这是否符合法例呢?

据了解,,颜色录入是在公约签订时反复使用当事人报酬并未经与另一方协商后预先制定的条款。

“‘不承担离开柜台的责任’的界定属于银行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和条件。”根据我国公约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名称条款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标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免除限制其责任的事项,甚至服从对方的申请。“不承担责任”的“容易受骗”声明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网民观点

清远:如果你不回来,我们就错了,银行不在乎,他们错了,我们也不在乎!

@蒙太奇:既然他写了这样的口号,就得彼此遵守。银行是不负责任的。个人为什么要负责?此外,这是一个错误的银行,我们没有义务支付它。

@遥远:这似乎是对银行霸主条款的反击。这意味着什么是不负责,但也伤害自己。?

@Xinfa:我不同意秦女士的说法。你应该把银行额外的1600元钱退还给银行。只有这样,你才能被视为一个高尚的人。

@刘合根:秦女士应该按照银行的指示亲自指出。如果你有更多,你应该还它。银行工作人员也不容易。

组织人员:它不应该按照规则归还,但它在道德上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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